“统一运维与规则托管”八个字,写得比刀还温柔。
它不说“抢权”,它说“保障稳定”;
它不说“控制标准”,它说“统一托管”;
它甚至不提“解释权”,只提“运维争议”。
但林远最清楚:一旦“托管”写进合同,更新权就不再是技术问题,而是法律问题。到那时,你想收回钥匙,不是把权限关掉就行,而是要付违约金、要上仲裁、要拖半年。
刘曼咬牙:“他们这招太文明了。”
审计旁听官淡淡道:“文明的招,杀人更慢,但更难救。”
林远把协调函摊开,只问一个问题:“这函件里有没有事故事实?有没有责任链?有没有安全事件编号?”
没有。全是“建议”。
“那就好办。”林远说,“没有事实,就进不了流程;进不了流程,就写不进合同。”
他让陈毅、刘曼、何经理三方连夜做一份材料,不叫“反驳”,叫——采购风险评估。
标题是十六个字,像专门写给风控与政府看的:
《规则托管采购风险:更新权、证据链与责任分割》
材料分三段,每段都往对手命门扎:
1)托管=更新权外包=责任外包失败
你把更新权交给第三方,故障时银行、住建、审计仍然要背责任,第三方最多赔服务费。责任不对称,就是风险源。
2)托管会破坏BUILD-SIGN-01与KEY-CUST-01